<optgroup id="e0qke"><progress id="e0qke"></progress></optgroup>
    <th id="e0qke"></th>
    1. <th id="e0qke"></th>
    2. <del id="e0qke"><form id="e0qke"></form></del>
        • 法律圖書館

        • 新法規(guī)速遞

        • 海上貨物保險/研究生教學書系
          編號:79411
          書名:海上貨物保險/研究生教學書系
          作者:楊良宜著
          出版社:法律
          出版時間:2010年10月
          入庫時間:2018-11-23
          定價:82
          該書暫缺

          圖書內(nèi)容簡介

          《海上貨物保險》作者從事國際航運及貿(mào)易業(yè)務超過三十年,著述頗豐,涉及領域廣泛。作者本次講其關注領域從仲裁及航運法律領域擴展至與航運及貿(mào)易密切相關的領域——海上保險法律領域,推出這一力作。
          《海上貨物保險》主要講述海上貨物保險法律制度。作者以研究2009年版英國協(xié)會貨物保險條文的內(nèi)容為基礎,分析該條文的改變以及涉及的相關法律的改變,藉此梳理和闡述海上貨物保險領域的各項制度及其發(fā)展與變化。同時,亦介紹英國目前針對岸上保險法正在醞釀的一些重大改革。《海上貨物保險》涉及善意,可保利益、保險合約、適用法與管轄權、一切險承保風險以及近因原則、非實質(zhì)損失的承保、除外風險、損失的類別、承保風險的開始與結(jié)束、賠付的原則與做法、代位求償權、向船舶/承運人索賠的處理等方面內(nèi)容。
          保險法律十分復雜且內(nèi)容豐富,作者依舊秉承其寫作風格,以大量鮮活的案例為依托,于其中展示了海上貨物保險法律制度的精義。相信本書能給從事本領域研究和實務的讀者以啟示和幫助。

          圖書目錄

          第一章海上貨物保險簡介
          1.序言
          2.開口/預約保單的做法(Open Cover)
          2.1第一種:選擇性的開口保單
          2.2第二種:受保人選擇宣告保險人必須接受的開口保單
          2.3第三種:標準/必須接受的開口保單
          2.4標準/必須接受的開口保單的前身:浮動保單
          2.5開口/預約保單中受保人的定義與范圍
          3. 延誤宣告
          3.1標準/必須接受的開口保單下的延誤宣告(late declaration under Standard/Obligatory Open Cover)
          3.1.1善意的延誤宣告(late declaration in utmost good faith )
          3.1.2惡意的延誤宣告(late declaration in bad faith)
          3.2受保人選擇宣告保險人必須接受的開口保單下的延誤宣告(late declaration under Facultative/ Obligatory open cover)
          4.標準開口保單的有關條文
          5.開口保單內(nèi)容
          5.1開口保單內(nèi)容例子之一:Glencore International v. Alpina Insurance
          5.2開口保單內(nèi)容例子之二:WISE (Underwriting Agency) Ltd. v. Grupo Nacional Provincial S.A
          6.保險證明(certificate of insurance)
          6.1保險證明的有關條文或內(nèi)容
          6.2保險證明與開口保單是屬于兩份不同的保險合約
          6.3保險證明不是一份保單
          7.開口/預約保單與保險證明之間的矛盾
          第二章絕對善意
          1.序言
          2.英國法律對一般合約沒有善意(good faith)要求的原因
          2.1原因之一:與合約方各自為己謀利的根本地位相矛盾
          2.2原因之二:善意的說法空泛
          2.3原因之三:善意難以定下標準/準則與難以證明主觀的思維是否善意
          2.4原因之四:善意與訂約自由有矛盾/沖突
          2.5原因之五:善意與訂約方努力進行談判以達致對己方有利的結(jié)果相矛盾
          2.6總結(jié)的看法
          3.保險合約要求善意的原因
          4. 披露
          4.1履行披露責任的時間(time of disclosure)
          4.1.1披露責任的持續(xù)性疑問
          4.1.2有關披露責任與絕對善意在保險合約訂立前后不同對待的先例:Pan Atlantic Insurance Co. Ltd. v. Pine Top Insurance Co. Ltd.
          4.1.3進一步明確保險合約訂立后善意的要求是以合約關系為準的先例:The “Mercandian Continent”
          4.1.4情況之一:保單更改(variation)的絕對善意
          4.1.5情況之二:續(xù)保(held covered)的絕對善意
          4.1.6情況之三:向保險人要求賠付
          4.1.7情況之四:開口/預約保單下受保人的絕對善意
          4.1.8總結(jié)履行披露責任的時間
          4.2受保人知情(the knowledge of the assured)
          4.2.1對事實或情況的披露
          4.2.2從誰的角度看是實質(zhì)性重要
          4.3什么是對一個謹慎保險人有實質(zhì)性重要(the test for “materiality”)
          4.3.1誰是謹慎保險人
          4.3.2受影響要到什么程度
          4.3.2.1三種不同程度的考驗
          4.3.2.2第一種與第三種考驗的取舍
          4.3.2.3第二種與第三種考驗取舍的可能性
          4.3.3實質(zhì)性重要在不同的保險類別有所不同
          4.3.4對實質(zhì)性重要的總結(jié)
          4.4保險人選擇讓合約無效與重新確認合約的有效性(avoidance and affirmation)
          4.4.1令保險合約無效的棄權的大原則
          4.4.2何謂保險人知道他的權利
          4.4.3何謂合理時間以及保險人保持沉默的后果
          4.4.4保險人作出無損害保留(reservation)
          4.4.5有關什么是確認保險合約之一:繼續(xù)有效的通知
          4.4.6有關什么是確認保險合約之二:作出賠付或承諾賠付
          4.4.7棄權與禁止翻供
          5.海上貨物保險需要被披露的情況
          5.1所有權或者其他形式的可保利益
          5.2估值過高(over-valuation)
          5.3雙重保險(double insurance)
          5.4承保貨物是價值很高的名牌的情況
          5.5承保貨物的歷史:二手貨或者是舊物品
          5.6包裝
          5.7之前有被其他的保險人拒絕承保與以前的索賠記錄
          5.8代位求償權
          5.9道德風險
          5.9.1貨物估值過高中蘊涵的道德風險
          5.9.2受保人面對欺詐指控蘊涵的道德風險
          6.不需要被披露的情況
          6.1會減少承保風險的情況
          6.2保險人應該知道的情況
          6.3保險人棄權(waive)的信息
          6.4因為保險合約中明示或默示保證條文的存在而變得多余的信息
          6.5保險合約內(nèi)減輕或排除受保人披露義務條文的效力
          7.受保人未能完全履行披露責任時保險人的救濟
          7.1絕對善意下要求披露的責任是否是合約以外的責任
          7.2違反披露責任的唯一救濟是令保險合約無效
          8.受保人的誤述
          8.11906年《英國海上保險法》與一般合約法有關誤述的差異
          8.21906年《英國海上保險法》與1967年《英國誤述法》差異的先例
          8.3事實誤述與意見誤述的區(qū)別
          8.3.1一般合約對事實誤述與意見誤述的法律地位
          8.3.2《英國海上保險法》對事實誤述與意見誤述的相關規(guī)定
          8.3.3實質(zhì)性重要先例介紹之一:The “Game Boy”
          8.3.4實質(zhì)性重要先例介紹之二:Glencore v. Alpina
          8.3.5實質(zhì)性重要先例介紹之三:Hamilton & Co. v. Eagle Star
          8.3.6有關事實與意見之間的不同的先例介紹:Kamidian v. Holt and Others
          9.保險人針對受保人沒有披露或誤述的舉證責任總結(jié)與保險人自己的披露責任
          10.法律改革
          10.1歐盟有關保險合約的指令
          10.2英國法律改革委員會的1957年與1980年報告
          10.3澳大利亞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報告
          10.4英國法律目前的改革
          第三章可保利益(insurable interest)
          1.有關可保利益的歷史演變
          2.可保利益的定義與類別
          2.1可保利益在1906年《英國海上保險法》下的定義
          2.2什么是合法或公平的關系
          2.3可保利益變得寬松與不明確之處
          2.4目前對可保利益范圍的權*說法
          3.海上貨物保險所涉及的不同可保利益
          3.1海上航程的終止(loss of marine adventure)
          3.2利潤損失(loss of profit)以及貨物增值(increased value)
          3.3貨物的托管人
          3.3.1貨物托管人可以為托管貨物投保一切險的獨特情況
          3.3.2托管人投保是責任險或是財產(chǎn)險的區(qū)分
          3.3.3托管人對貨物的保險與貨方自己投保一切險的關系
          3.4可取消(defeasible)與可能發(fā)生的(contingent)可保利益
          3.5對有關船舶優(yōu)先權的可保利益
          3.6對貨物的財產(chǎn)險
          3.7賣方對貨物運輸中發(fā)生腐爛的風險投保
          3.8賣方對易腐貨物會被拒絕進口與其他風險的投保
          4. 受保人何時需要有可保利益
          4.1CIF買賣在船舶付運前發(fā)生的貨損貨差買方有否可保利益
          4.2CIF買方以受讓人的身份向保險公司索賠存在的問題與補救
          4.3CFR/FOB買賣在船舶付運前發(fā)生的貨損貨差買方有否可保利益
          4.4保險合約中“是否已經(jīng)有損失”(lost or not lost)的解釋
          4.5“l(fā)ost or not lost”保護FOB/CFR買方在裝船前貨損貨差的先例
          4.6保險合約中“是否已經(jīng)有損失”(lost or not lost)的作用
          4.71982年與2009年協(xié)會貨物條文沒有“l(fā)ost or not lost”的規(guī)定
          第四章保險合約的解釋
          1.序言
          2.承諾性保證條文(promissory warranty)
          2.1一般合約條文的分類
          2.21906年《英國海上保險法》對“保證”的定義
          2.3兩種承諾性保證:明示與默示
          2.3.1明示承諾性保證
          2.3.1.1明示承諾性保證的寫法與解釋
          2.3.1.2明示承諾性保證對受保人的承諾寫得不夠明確的先例
          2.3.1.3違反明示承諾性保證嚴厲結(jié)果的安全寫法
          2.3.1.4沒有寫明是“保證”但被解釋為承諾性保證的先例
          2.3.1.5承諾性保證條文與描述或局限承保風險范圍條文的區(qū)別
          2.3.1.6對明示承諾性保證寫法與解釋的小結(jié)
          2.3.1.7現(xiàn)在與持續(xù)的明示承諾性保證
          2.3.2默示承諾性保證
          3.違反承諾性保證條文的后果
          3.1違反后果的嚴重性
          3.2違反承諾性保證與違反絕對善意后果的不同
          3.3可以合法違反承諾性保證的三種情況
          3.3.1情況之一:狀況的改變(change of circumstances)
          3.3.2情況之二:遵守承諾性保證因為后來法律的改變而變成違法
          3.3.3情況之三:對違反承諾性保證的棄權
          3.3.3.1允許違反承諾性保證的棄權類別
          3.3.3.2違反前的保險人選擇棄權
          3.3.3.3違反后的保險人禁止反供棄權
          3.4保險合約的承諾性保證條文與免責條文
          3.4.1英國法律不反對受保人增加承保風險,只要不改變風險本質(zhì)
          3.4.2以承諾性保證、先決條件與免責條文避免受保人增加承保風險
          3.5承諾性保證條文的發(fā)展與展望
          4.條件條文(condition)
          4.1第一種:保單生效或承保風險開始的先決條件
          4.2第二種:賠付或保險人要負責任的先決條件
          4.3與一般性合約一致的“條件條文”
          4.4索賠條件(claims conditions)之損失通知
          4.5索賠條件是先決條件還是一般合約條文
          5.協(xié)會貨物條文的條件條文
          5.1協(xié)會貨物條文的先決條件
          5.2協(xié)會貨物條文中的合約條文
          第五章適用法與管轄權
          1.適用法概述
          2.不同國家法律作為保險合約適用法會帶來的后果
          2.1Ace Insce v. Zurich (2000) 2 Lloyd’s Rep. 423
          2.2The “Mount I” (2000) 2 Lloyd’s Rep. 684
          2.3CGU International v. AstraZeneca Ins (2007) 1 Lloyd’s Rep. 142
          3.保險合約內(nèi)的明示適用法條文
          3.1合理肯定的明示適用法條文會受到尊重
          3.2含糊不清與浮動適用法條文不被承認
          3.3合并另一個合約通常不包括該合約的適用法條文
          4.保險合約沒有明示適用法條文:風險所在地在非EEA國家
          5.保險合約沒有明示適用法條文:風險所在地在EEA國家
          5.1海上貨物運輸是屬于大風險,允許選擇其他國家法律
          5.2岸上儲存不屬于大風險
          6.管轄權概述
          6.1明示排外管轄權條文的好處與做法
          6.2保險合約沒有明示管轄權條文:普通法的地位
          6.2.1一方當事人如果違反合約中的明示英國法院排外管轄權條文
          6.2.2一方當事人如果違反合約中的明示外國法院排外管轄權條文
          6.2.3自然或適合的管轄地
          6.3保險合約沒有明示管轄權條文:歐盟國家的地位
          6.4《EC Judgments Regulation》與《Lugano Convention》的關系
          6.5《EC Judgments Regulation》對明示管轄權條文在形式上的要求
          6.6關于管轄權的例外情況
          6.6.1例外情況之一:被遠洋船舶運輸?shù)呢浳?
          6.6.2例外情況之二: 屬于“大風險”情況
          6.7最先起訴的法院(The court first seized)
          6.8仲裁
          6.9接受美國訴訟條文(USA Service of Suit clause)
          7.重要案例的介紹:Evialis v. S.I.A.T
          第六章一切險承保風險與局限以及近因原則
          1.什么是一切險(all risks)?
          1.1一切險的承保范圍與局限
          1.2一切險的局限:肯定會發(fā)生的風險
          1.3加保可能會發(fā)生的風險的做法
          2.一切險的舉證責任
          2.1列明風險的受保人舉證責任先例:The “Popi M”
          2.2一切險貨物保險舉證先例:British and Foreign Marine Insurance Co. Ltd. v. Gaunt
          2.3以往海上運輸沒有發(fā)生同類損壞作為證明是意外造成的先例:Noten B.V. v Harding
          2.4保險人以除外風險為由拒賠有舉證責任
          3.無可避免損失之短缺
          3.1貨物短缺案例之一:Dodwell & Co. Limited v. British Dominions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
          3.2貨物短缺案例之二:Maigen & Co. v. National Benefit Assurance Company
          3.3貨物短缺案例之三:Monchy v. Phoenix Insurance Company of Hartford & Another
          3.4貨物短缺案例之四:Coven SPA v. Hong Kong Chinese Insurance Co.
          3.5貨物發(fā)熱案例:Soya G..m.b.H. v. White
          4.近因(proximate cause)
          4.1根據(jù)發(fā)生時間先后來尋找近因的早期判例
          4.2根據(jù)重要性與有效性來尋找近因的后期先例
          4.3根據(jù)不同案件的事實找出近因與大致分類
          4.3.1前因造成無可避免損失的案件(inevitable cases)
          4.3.2前因激發(fā)或?qū)е潞髞淼脑蚨斐蓳p失的案件(“weakening” cases)
          4.3.3前因誘發(fā)受保人改變做法并遇到后來的原因造成損失的案件(“state of affairs” cases)
          4.4以明示條文排除近因原則的適用
          4.5同時有多個近因(concurrent causes)
          4.5.1多個近因都屬于承保的列明風險
          4.5.2多個近因有一個是承保的列明風險,但其他的既沒有說是承保也沒有說是排除
          4.5.3多個近因有一個是承保的列明風險,另一個是被排除的列明風險
          5.總結(jié)

          Copyright © 1999-2024 法律圖書館

          .

          .

            <optgroup id="e0qke"><progress id="e0qke"></progress></optgroup>
            <th id="e0qke"></th>
            1. <th id="e0qke"></th>
            2. <del id="e0qke"><form id="e0qke"></form></del>
                  精品乱伦| 一级特黄BBBBBB视频免费观看 | 免费看黃色AAAAAA 片 | 久久午夜鲁丝片无码免费 | 中文字幕在线观看免费视频 |